为满足医院工作需要,现我院将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,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
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2013、2014、2015年毕业生。
二、应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
3、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的专业;
4、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;
5、身体健康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: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、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;
3、因涉嫌违法违纪,正在接受审查的;
4、曾因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的;
5、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。
三、专业资格条件:
1、起始大专或起始本科学历;
2、护理、助产专业;
3、取得护士资格证或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并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方式。
1、报名时间:2015年8月10日--8月18日
2、地点:医院行政三楼303
3、室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。填写《安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。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(附照片)、本人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、高中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(学位证书)、护士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。
五、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。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,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报考资格。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,领取准考证。
六、考试:
笔试和面试。8月20日领取准考证。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。
七、体检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。
八、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,实行试用期考核,试用期为三个月。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录用。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联系电话:人事科 0372-3335805、监督电话0372-3335820医院地址:安阳市解放大道72号